接待日期 |
接待领导 |
职务 |
接待地点 |
4月19日 |
李春模 |
党委书记 |
经开区校区综合楼601 |
4月26日 |
黄诚 |
党委副书记、院长 |
经开区校区综合楼613 |
5月10日 |
付洪涛 |
党委副书记 |
经开区校区综合楼605 |
5月17日 |
樊先茂 |
党委委员、副院长 |
经开区校区综合楼611 |
5月24日 |
杨洪媛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经开区校区综合楼609 |
5月31日 |
樊正康 |
党委委员、副院长 |
经开区校区综合楼515 |
6月7日 |
张军 |
党委委员、副院长 |
经开区校区综合楼517 |
6月14日 |
彭裕红 |
副院长 |
经开区校区综合楼610 |
6月21日 |
夏安琼 |
工会主席 |
经开区校区综合楼516 |
6月28日 |
郭英才 |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 |
经开区校区综合楼608 |
7月5日 |
刘永恩 |
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 |
经开区校区综合楼604 |
一、接访时间:14:30-17:30
二、接待对象:学院教职员工及学生
三、主要接访受理事项
(一)对学院党的建设、事业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对学院或部门制定的制度、政策及具体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师生员工个人利益维护和诉求;
(四)其他与学院发展建设相关的事项。
四、接访工作要求
(一)负责接待领导要妥善安排,按时参加接待日工作。若因故不能参加,须提前告知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安排。
(二)对于来访人反映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由负责接待领导现场进行答复,提出处理意见;不能当场解决的,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当日接待工作结束后第一时间送负责接待领导批示,转相关单位限时办理。
(三)党政办公室要加强接待事项督办,将办理结果报接待领导审阅后及时反馈给来访人。对学校层面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或事项,要应会同相关单位,向来访人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