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2013年版),企业注册资本两千万元(含)以上并且在有效期内;
2、经营规模:提供2013年~2015年共3年全年营业收入总额,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数据信息为准;提供企业2013年~2015年共3个年度纳税总额。
3、仓储条件:需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药品仓库,提供仓库地址、面积、库房功能分区(需绘制平面图),必要时需经现场考察核实。
4、既往配送能力:药品在库品种目录及国内三甲医院既往配送品种数证明(医疗机构证明材料原件),雅安药事服务前是否参与本院配送及配送情况。
5、无不良记录:出具当地纪检、药监部门既往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6、现代物流能力:(1)企业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药品现代物流设施资料清单;(2)药品运输车辆(提供车辆的照片、车牌号),具备药品运输专用冷藏车;(3)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通过药品安全追溯系统能如实上传数据的资料(2013年1月1日前某一药品的出入库相关信息系统截屏资料)。
7、执业药师数量: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在本企业的执业药师人数。
8、业务人员要求:身份证、授权书,且提供业务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关系(至少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业务人员社保流水明细)。
9、配送企业资金周转情况(接受医院药品采购付款的滚动周期),拟支持医院学术建设承诺情况。
10、交资料截止2016年6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