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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跨校“专升本”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雅职院(2016)36号 ]

发布日期:2016-04-22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系(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6]151号)和对口本科院校开展跨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本着为我院优秀普通专科生拓宽继续学习的途径,完善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选拔程序和择优推荐的选拔原则,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跨校“专升本”选拔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二、跨校“专升本”选拔的对象

我院2013级普通专科学生(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和针灸推拿无跨校“专升本”)符合条件者,经本人自愿申请,通过选拔性考试进入对口本科院校学习。

三、跨校“专升本”的计划数

根据川教函[2016]151号文件精神,由对口本科院校按照各专科学校本年度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确定“专升本”计划数。

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

四、跨校“专升本”选拔的程序

1.学生本人自愿到所在系报名(每人限报一所与所学专业对应的学校)。

2.各系根据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奖惩等事项进行综合排名并初步审查;教务处按照对口本科院校要求复核审查报名资格,确定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学生的推荐名单。

3.按照川教函[2016]151号文件精神,根据对口本科院校要求,组织报名考生参加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选拔性考试。

4.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向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手续。学生专升本录取后由我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学生入学后,将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习。

五、跨校“专升本”对口的本科院校

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西华师范大学、西华大学、乐山师范学院。

六、跨校“专升本”选拔的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5日~4月28日。

七、跨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至22日(各专业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对口本科院校的安排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专升本”选拔考试由各有关本科院校自行组织,考试科目不少于3门(以对口本科院校通知为准)。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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