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
《关于对王杰豪同学作退学处理的请示》已由1月4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按照《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雅职院〔2017〕65号)文件中关于退学的相关规定和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现对王杰豪同学(学号:202214248)作退学处理。
本决定书采取学院网站公告方式送达(公告10日,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9日)。王杰豪同学应当在本决定书公告期满后7日内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学生如对本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诉无效学生,学校按本公告执行。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