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许朗同学作退学处理的请示》已由5月29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按照《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雅职院〔2017〕65号)文件中关于退学的相关规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2024〕第9次5号),现对许朗同学(学号:202120028)作退学处理。
本决定书采取学院网站公告方式送达(公告30日,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12日)。公告期满,即视为许朗退学决定的送达,学校将按规定注销其学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诉无效的,学校按本公告执行。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13日